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已批准实施,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办公室授权滨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为实施机构,作为项目采购人。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YT-BF170706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3、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高新区大道王、道旭2灌区疏浚、衬砌、道路维修,配套渠系建筑物、维修渠系建筑物、改建节制闸等;
(二)丰收河、打渔张新河、胜利河、黄河截渗河、西街渗河、新开河、通天河、北支新河、东环河、东干排、道旭灌区东、西条渠11条灌排河道清淤疏浚、边坡护砌、桥闸建设等;
(三)江南水库、龙庭湖水土保持工程及22湖护坡,护砌及与周围水系的连通工程等。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境内外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8、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能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8:30至2017年7月2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