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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广西金秀县水晶河桐木镇防洪整治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金秀县水晶河桐木镇防洪整治工程项目监理单

 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金秀县水晶河桐木镇防洪整治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金秀县水晶河桐木镇防洪整治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服务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2、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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