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农业科学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2、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指定的服务时间起12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明。
2、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现有在职员工,具有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同时: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格供应商特殊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须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打印无效。
3、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开标(或谈判等)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或谈判等)时间。每位供应商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7、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