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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新建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已经稀土高新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振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

 一、 招标条件

新建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已经稀土高新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振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包头高新区劳动路与曙光路之间
2.立项批文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包头市振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备案的批复 (包开经审字〔2016〕158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规模 工期 计划投资/万元
GX2017SB005 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采购及安装 采购安装燃气真空相变热水(卧式)2台,额定热功率5.6MW,天然气供气压力8-12KPa,换热器循环水量192m3/h,进出水温度85/60℃。 30 日历天 25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壁挂炉、热水器、供热生产厂家]或者[、壁挂炉、热水器、供热销售代理商]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或代理商;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C级及以上许可证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3级及以上许可证;4.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3级及以上许可证。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及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C级及以上许可证。
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会议时,被授权人必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建设工程投标确认单一式4份、包头市检察-院或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场开标。现场未带原件,做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的做无效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7月18日至2017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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