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的金滩东路道路、排水二期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道路西起长安路,东至庆祥路,全长450米,道路红线宽40米,绿线宽64米。该道路属于城市次干路。
2.2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计划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天内竣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②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选择9家合格申请人。
4.申请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7月2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