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四会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沙镇项目区(江谷镇片区)拆旧区复垦项目施工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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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四会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沙镇项目区(江谷镇片区)拆旧区复垦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
| 项目名称 |
四会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沙镇项目区(江谷镇片区)拆旧区复垦项目施工 |
| 批复文号 |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四发改审批[2017]42号 |
| 批复单位 |
四会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四会市江谷镇人民政府 |
| 项目所在地区 |
肇庆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 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本工程以四府[2016]7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四会市财政局统筹解决,在具备招标条件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施工单位。
- 项目概况与招标说明本项目包括江谷镇大垌村、江和村、田心村、旺塘村、冼田村5个村,共10个拆旧地块,面积约12.48公顷,建安费约150万元;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发出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 投标申请人要求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省外一级);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隶属、控股或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 属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通过终审企业。
- 报名资料要求
- 由投标申请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以下资料报名: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投标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需委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代替);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及专职安全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水利专业)及身份证;水利五大员和水利质量评定人员岗位证及身份证;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通过终审企业网页截图;勘察回执;2013年至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公告日止承接过220万以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施工或拆旧区复垦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提供交易中心项目中标路径(含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的前三年,若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从企业成立之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可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投标人2013年以来,未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含围标串标、质量或安全事故、提供虚假材料等)记录,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 为更好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以利于投标文件编制,于2017年7月21日17:30前组织潜在投标人勘察施工现场,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代理预约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造价师(员)、拟驻项目建造师、水利五大员携身份证原件到场勘察,勘察回执作为报名依据之一。
- 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A4纸编目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正两副,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退回。
- 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5家时,则重新招标;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 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工作日内的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7月28日9:30~11:00,15:00~16:3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2000元/份。
-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建设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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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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