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以金发改投资[2016]7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金发改招标备201723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易地扶贫搬迁村内道路改扩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 |
| 实施时间 | 工期4个月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改扩建村内道路6公里 |
| 建设资金 |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长期低息贷款资金 |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1 | 金口河区永和镇新乐村易地扶贫搬迁村内道路改扩建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并压证施工;2、采用A方式向比选人直接递交保证金的,保证金退取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