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冈东源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黄冈东源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批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基本要求
a.具有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b.投标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设计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
c.投标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设计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2)业绩要求:近三年同类工程设计的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工程管理经验。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 投标截标时间:截标时间 2017 年 8月 9 日08:30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