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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7 辅道南延(西南绕城高速至新老G107 连接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G107 辅道南延(西南绕城高速至新老G107 连接线)新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7〕313 号文

 1、招标条件

本G107 辅道南延(西南绕城高速至新老G107 连接线)新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7〕31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及此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G107 辅道南延(西南绕城高速至新老G107 连接线)新建工程;
2.2项目概况:起点位于南曹乡毕河村西北部(在建G107辅道与西南绕城高速互通立交处),上跨南水北调大桥后折向西南,与双湖大道交叉后顺接中华路,到达终点。路线全长1.031公里,其中扣除南水北调桥梁段599.611米,实际建设里程0.431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km/h,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为41.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
2.3项目工期: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绿化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监理:同本项目的施工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所有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从控制工程安全、质量、造价和工期,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建设工程信息、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含保修期)。
2.5标段及合同段划分:
施工划分2个合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G107JA-1和绿化工程G107LH-1;
监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绿化工程招标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中带“绿化”二字,申请人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施工监理招标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专业资质及以上,具有相同工程类别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6本次投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的投标。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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