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1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辽宁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项目的第三方审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辽宁省朝阳市;
2.2建设规模: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工程,自京沈客专喀左站DK0+000(相应京沈客专DK348+410)至赤峰西站DK156+381.875,线路长约156.21公里;至北京方向上行联络线右BJSLDK341+030~BJSLDK7+790,长约5.79公里;下行联络线BJLDK341+030~BJLDK7+790,长约5.16公里。
2.3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设计行车速度:250km/h; 4.正线线间距:4.6米;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0米、困难地段3500米,引入枢纽及接轨站两端加减速地段可适当减小;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个别困难地段不大于30‰;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8.列车运行方式:CS-2;9.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4计划工期:项目计划总工期4年。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全部工程。
(2)招标内容:设计范围内的征地拆迁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和征拆审价(含征地、房屋拆迁、“三电迁改”、改移道路、改河改沟、土地复垦、临时用地补偿等),材料价差审价,设计变更审价。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CFSS。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要求;
3.1.2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企业资质;
3.1.3投标人执业五年(含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1.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
3.1.5业绩要求: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及以上线路长度在200km及以上的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材料差价审价工作;
3.1.6投标人近三年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200万元及以上;
3.1.7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体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9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及沿线地方政府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