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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配套工程—护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配套工程护岸工程施工(编号:日港招标2017-028号)进行

 受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配套工程—护岸工程施工(编号:日港招标2017-028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配套工程—护岸工程
2、工程概况:本工程区域目前为海域,新建北一护岸长度为305.0m,北二护岸长度为1036.6m。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建设地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区
5、资金来源:自筹
6、计划工期:总工期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 8月 2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5月 21 日,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7、招标范围:包括基槽挖泥,堤心石、护面块石填筑,石渣倒滤层,土工织物,扭王字块预制安装,挡浪墙施工等为实现本工程所进行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质量标准:符合水运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TS257-2008)及国家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沿海港口类似护岸、防波堤或围堰工程(长度不少于1000m)的施工业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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