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长沙市老年病医院(开福区通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迁过渡至水电八局装修改造临时建设工程已由 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7】2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长沙老年病医院拆迁费中列支。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老年病医院(开福区通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水电八局(大王家巷66号)实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575.28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875.01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700.27平方米。包括增设并设造医疗职能科室、医技科室、、化粪池、污水处理、冷热水系统、进出水管网、弱电、围墙、门窗、厕所和洗浴间等。
2.4 工程造价:投资额约678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长沙市老年病医院(开福区通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迁过渡至水电八局装修改造临时建设工程施工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 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 专业的 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有);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4、5、6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 年 7 月 2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