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舞钢市八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舞钢市八台镇彦张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舞钢市八台镇彦张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7]第117号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舞钢市八台镇彦张村,施工主要内容为道路主路面加宽、新修巷道、排水沟铺设、道路两侧绿化、新建健身广场及文化广场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上应有验证码),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由政府部门颁发且提供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由政府部门颁发且提供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6投标人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检)员(市政专业)、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标准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 年 7 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