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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配套供油工程综合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 北京新机场配套供油工程综合生产调度中心工程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以 国函[

 1.招标条件

本 北京新机场配套供油工程综合生产调度中心工程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以 国函[2012]2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航油(北京)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35%和银行贷款65% , 招标人为 中航油(北京)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永定河北岸,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 
2.2本的建设规模 30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6177.5 (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600 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工程、建筑节能及室外工程等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具有已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7-22 9:00:00 至 2017-7-26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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