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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科研楼及哈尔滨新区试验跟产楼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KC0115G170051.招标条件本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基本建设资金

 项目编号:KC0115G17005

1.招标条件
本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新区科研楼及哈尔滨新区试验跟产楼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工业园区A区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3970平方米。 
2.4勘察周期:15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勘察等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法人组织,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7月21日-招标公告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名、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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