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营运期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建设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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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营运期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建设 批复文号 发改基础【2009】2813号批复单位国家发改委招标人港珠澳大桥
| 项目名称 |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营运期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建设 |
| 批复文号 |
发改基础【2009】2813号 |
| 批复单位 |
国家发改委 |
| 招标人 |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营运期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港珠澳大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地政府”)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项目法人,由广东省牵头、粤港澳三方共同组建,负责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具体实施和运营管理,向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及三地政府负责。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营运期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建设 按资格后审方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工程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海中桥隧工程;二是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三是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海中桥隧主体工程(粤港分界线至珠海和澳门口岸段,以下称“主体工程”)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海中桥隧工程香港段(起自香港?石湾、止于粤港分界线)、三地口岸和连接线由三地各自建设。
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的主体工程长约30km。主体工程采用桥隧组合方案,穿越伶仃西航道和铜鼓航道段约6.7km采用沉管隧道方案,其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余路段约22.9km采用桥梁方案。为实现桥隧转换和设置通风井,主体工程隧道两端各设置一个海中人工岛,东人工岛东边缘距粤港分界线约366m,西人工岛东边缘距伶仃西航道约2000m,两人工岛最近边缘间距约5584m;桥梁工程起于岛隧工程结合部非通航孔桥西端,跨越深水区非通航孔桥、青州航道、江海直达船航道、浅水区非通航孔桥、九洲航道,止于珠海/澳门口岸人工岛。深水区非通航孔桥采用110米跨钢箱连续梁;浅水区非通航孔桥采用85米跨组合连续梁;青州航道桥为双塔钢箱梁斜拉桥;江海直达船航道桥为三塔钢箱梁斜拉桥;九洲航道桥为双塔组合梁斜拉桥。同时,在珠澳口岸人工岛上设置大桥管理区、在珠海连接线洪湾立交附近设置管理养护中心。
2.2 招标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营运期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应急预案体系与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演练与培训系统研发、智能化应急预案管理与应急处置方案与系统研发及后续服务。
2.3 合同段划分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营运期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建设划分为1个合同段。
2.4 工作周期
本次招标的工作周期初步暂定为实施期18个月及后续服务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释: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号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 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8月29日9:00 ~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9日10:00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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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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