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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108国道老线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 北京市门头沟区108国道老线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门头沟发改(审)【2017】48

 1.招标条件

本 北京市门头沟区108国道老线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门头沟发改(审)【2017】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门头沟石门营地区,匝道起点为三石路南延与京原公路北侧辅路的交叉路口,道路向西南环绕三定三限安置房,接至现状108国道老线,沿途规划一路起点与现状108国道相接,终点位于安置房西边界。
2.2本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是108国道老线改造及规划一路建设配套工程,包括电力、雨水、污水、再生水、热力、照明工程等。电力管线,全长275米;雨水管线,全长520米;污水管线,全长340米;再生水管线,全长345米;热力管线,全长335米,以及相关配套照明工程。 、合同估算价 895.49 (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220 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电力、雨水、污水、再生水、热力、照明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7-20 9:00:00 至 2017-7-24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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