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2017年度扶余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6 服务标准: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及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投标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