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编号:MY3120170295K601
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公司的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清水湾小区二期(公租房)项目外部供电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公司
二、工程名称: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清水湾小区二期(公租房)项目外部供电工程
三、工程地点:北京市密云区云秀路清水湾二期
四、工期要求:2017年9月20日计划开工
2017年12月18日计划竣工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清水湾小区二期(公租房)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施工、调试、竣工测绘和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六、工程规模:
新建配电室1座,新敷设10kV电缆共766米,新建电力管线94米,其中新建电力井4座。
七、资金来源:由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投资。
八、资质等级要求(需同时具备):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十、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十一、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
十二、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十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招标文件下载自助终端服务卡》以及U盘,未办理《招标文件下载自助终端服务卡》的,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进行首次办理。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逢周六、日及法定节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