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监理标二次招标公告已经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安市财政局以“泰水规财字[2016]11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肥城市水利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肥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位于泰安市肥城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信息化管理中心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通讯网络建设、农水利用与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水量数据监测终端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被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或地方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07-21 08:30:00~2017-07-25 16:3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