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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2017年大中修道路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编号:DQZB2017-0821.招标条件长春市双阳区2017年大中修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长双发改审

 编号:DQZB2017-08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2017年大中修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长双发改审批字[2017]104号,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17年大中修道路工程项目监理招标
2.2工程概况:铁东路、西双阳大街、啤酒南路、仿古楼西路、清江街、啤酒西路、路旅游路、玉山路、长明路、富江街、丹江街、华山胡同、柏山路、明江街、岷江街、北一路、南桥一路,以上17条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道路总长13287.283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3监理服务内容:对长春市双阳区2017年大中修道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4投 资 额: 140.86万元。
2.5监理服务期:2017年08月24日至2017年11月15日,共84日历天。
2.6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7监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 年0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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