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招标范围及工期:
招标范围: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园区改造工程,含:(1)原大门及围墙砌体、铁艺栏杆等拆除、重建(含新建门卫室);(2)教学楼卫生间污水排放系统改造;(3)单车棚地面改造;(4)树池改造;(5)防腐木椅的购置、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期:30天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现场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参与除本项目外的在建工程项目,且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2.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