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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公路客运东站前期评价咨询服务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兰州新区公路客运东站前期评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业主甘肃省公路运输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已由新城建函【2015】32号批准建设

 本兰州新区公路客运东站前期评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业主甘肃省公

路运输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已由新城建函【2015】3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企
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兰州新区
公路客运东站前期评价类项目(安全评价、地质灾害评价、社会稳定评价、节能评价、
环境评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备事宜公
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省公路运输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公路客运东站前期评价咨询服务招标
3、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纬十三路以北,经十路以西区域
4、服务周期: 30日历天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项目投标:投资额47万元
7、工程概况:
兰州新区公路客运东站项目占地136亩(其中:建设用地约99亩,代征用地约37
亩);建设内容包括:站务用房、司乘公寓、机动车驾驶专用教练场地、场地内各
项配套设施、旅游及商业开发等。
8、招标范围:对兰州新区公路客运东站前期评价类项目咨询服务即安全评价、
地质灾害评价、社会稳定评价、节能评价和环境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的全部内容,
对评价结论负责。
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需具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
质、国家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部门颁
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授权代理机构(节能评价资质)、国家环境保
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
范围包含社会服务类别)或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授
2
权代理机构。
3、拟任五个类别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技术职称,并正
常登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
持有效的资格证书,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 2017年 3月至 2017年 5月)
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近三年(指 2014年5月至今)承担过同类
工程的五类项目的报告业绩证明(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
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4年至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 07月 19日 18时 00分至 07月 24日 18
时 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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