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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项目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本项目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SF-GZJLZB2017004;
2.2 项目概况: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涉及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法律意见书等);
2.3 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3.1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必须是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具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申请人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能保障招标事项执行期间正常运作,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3.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律师执业证的从业人员至少30人。
3.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有5个承担过类似项目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为准。
3.5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的限制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此次资格预审。
3.5.2 申请人的合伙人在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其他申请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负责经营、生产等的财务经理、营销/销售经理、生产厂长等同等职务)的,该两家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无效。
3.5.3申请人的合伙人不得与四川通服及所属公司以及四川电信管理层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8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中选的;
(6) 申请人在最近二年内曾服务于招标人及所属公司,但给招标人及所属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7)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5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 7月 20日至 2017年 7月 25日,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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