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潍坊锦华学校项目施工已由山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潍经经审字〔20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潍坊经济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潍坊锦华学校项目施工位于经济开发区新谊路以东、济青高速以南,建筑面积20872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1000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0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竣工,工期:102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