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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通赤界)段公路开鲁境内旧路恢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通赤界)段公路开鲁境内旧路恢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TG2017A03009

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

(通赤界)段公路开鲁境内旧路恢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G2017A030094)

1.招标条件

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通赤界)段公路开鲁境内旧路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通辽市交通运输局以《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保康公路舍伯吐至大兴(通赤界)段公路开鲁境内旧路恢复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通交发[2017]20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省道304线科左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段开鲁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汇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旧路恢复工程共恢复14.415公里,具体路段及恢复标准如下:

1、街基镇区

(1)东西路:长1061.255m,宽14m,K0+000-K0+013.7、K0+994-K1+061.255两段共80.955m采取旧路面冷再生,掺加5%水泥做为基层+洒透层油后+摊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其余980.3m处理病害后,洒粘层油后+摊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

(2)南北路:长666.497m,宽9m,采用采取旧路面冷再生,掺加5%水泥做为基层+洒透层油后+摊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

2、建华镇区

(1)东西路:长758.207m,宽6m,采用采取旧路面冷再生,掺加5%水泥做为基层+洒透层油后+摊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

(2)南北路:长597.648m,宽6m,375.648m采用采取旧路面冷再生,掺加5%水泥做为基层+洒透层油后+摊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剩余K0+040-K0+100、K0+200-K0+312、K0+013.7-K0+994、K0+350-K0+400四段共222m需局部处理翻浆采取换填风积砂等措施依照新建路面结构施工,采用18cm未筛分碎石封层+20cm水稳基层+洒透层油后+4cm沥青混凝土面层。

3、黑龙坝镇区

南北连接304线与老开八线:长2113.495,宽6m,采取旧路面冷再生,掺加5%水泥做为基层+洒透层油后+4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

4、开鲁镇

(1)和平至禅家窑段:长1722.3m,宽6m,采取先刨除旧路面层,再铺筑15cm厚水泥(5%)稳定碎石做为基层+洒透层油后+摊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

(2)和平至禅家窑段:长1374.14m,宽6m,将原4.5m宽水泥混凝土路面拉毛后,洒粘层油,加铺土工布再洒粘层油后,铺筑4cm沥青混凝土面层,路肩采用10cm砂砾找平后用水泥砂浆砌筑压力砖,每侧0.75m宽。

5、麦新镇

(1)麦台线林发村:长5540.686m,宽6m,其中K0+000-K1+700、K1+850-K5+540.686段共5390.686m采取旧路面冷再生,掺加5%水泥做为基层+洒透层油后+摊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其余150m需局部处理翻浆采取换填风积砂等措施依照新建路面结构施工,采用18cm未筛分碎石封层+20cm水稳基层+洒透层油后+4cm沥青混凝土面层。

(2)麦台线全发村:长581.002m,宽6m,采取铣刨旧路面层和基层,掺配适量未筛分碎石做18cm底基层,水泥(5%)稳定碎石+洒透层油后+4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8月20日,交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304线科尔沁左翼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通赤界)段公路开鲁境内旧路恢复工程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SDJLZD,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交通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并相应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3.1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最近5年内承担过一个长度不少于3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报名及招标文件中的驻地办主任必须为同一人,不得更换。

3.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驻地办主任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驻地办主任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07月24日08:00:00至2017年07月28日17:30: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4.3售价:1300元。

5. 投标报名

5.1报名网

5.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通辽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5.4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

5.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由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配合招标人进行审验,未携带原件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2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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