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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卷烟厂AGV小车维保及技术升级(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AGV小车维保及技术升级(三次招标)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委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AGV小车维保及技术升级(三次招标)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7-06-021)。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AGV小车维保及技术升级(三次招标)
2.2 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通卷烟厂
2.3 招标范围:对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卷包车AGV小车维保及技术升级项目进行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服务周期:2017年度。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其它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或同一标段)投标。
③.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5日至2017年08月03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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