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采购以下货物及服务,现委托进行邀请招标,在此邀请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编号:0613-176022122528
2、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月内。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应为设备原制造商,并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与12英寸集成电路介质薄膜淀积设备相关行业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的书面证明)。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
服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将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07月24日至07月31日;
每日9:00~11:30和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