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厂1-4号机组脱硫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7-07-007/01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东方电厂#1~#4吸收塔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公告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根据#1~#4机组脱硫环保改造项目进度安排,自行组织#1~#4吸收塔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的公开招标活动,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4吸收塔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园内华能东方电厂厂区内。
2.2项目规模:东方电厂4×350MW机组为一炉一塔布置,吸收塔直径为12.3m和12.6m,总高度为46.75m。吸收塔项目按“一塔一梯”布置方式,采用交流变压变频全电脑,额定载量630公斤,4层4站,额定速度为60m/min (1.0m/s )。
2.3计划工期: 60天。
2.4招标范围:华能东方电厂#1~#4吸收塔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4.1 设备安
控制系统 :交流变压变频全电脑网络控制永磁同步(AC-VVVF)
操作系统 :并联控制
额定载量 :630公斤
停 层 :4层4站
额定速度 :60m/min (1.0m /s )
2.4.2电气安装:配电及控制电缆铺设、接入,开关柜安装;机房内照明灯具和开关安装、导线安装。
2.4.3系统调试、试运行:由安装单位完成运行的调试工作。
2.4.4竣工验收:按设计要求组织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合格后再按照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3. 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A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其它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资质;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及以上至,并年检合格,同时需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许可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为A级资质的单位;
3.4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50台及以上相关供货、安装及调试项目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
3.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总承包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在行业内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四控两管”及施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11报名单位需按照附表进行报名材料填写。报名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企业证件的彩色扫描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资质文件。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4.售标时间及方式4.1开始售标时间:2017年07月31日17:00(具体时间以电商平台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