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北海市合浦金镰投资有限公司的 扩园区标准厂房二期工程项目(4-9#标准厂房)已由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合发改字[2016]451号 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为 北海市合浦金镰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及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和单位介绍信、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后查询),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于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