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银子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兴和县银子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兴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字[2015]383号、兴发改函字[2017]1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工程设计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兴和县银子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和县银子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计划投资额:18300万元。
3.建设
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沿线测量、施工图设计、业主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5.工期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完成。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具有近五年类似工程勘测设计的业绩,并且已完工或实际投入运行(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项目负责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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