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莫旗哈达阳镇水源地保护迁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呼伦贝尔市莫旗哈达阳镇水源地保护迁建工程已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莫发改行审字【2017】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旗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工程,本次设计新建水源井连接水泥路的风化砂石路320m,路宽4m。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保护区围网工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保护区界标及警示牌工程、绿化工程、新建道路工程。管线:连接水源井与原井房的输水管,采用PE管材:管径DN180-1424m,以满足主干管供水水量要求。水处理设备:根据附近深井水质报告及原供水工程方案,拟建水源井水只需要进行消毒处理,原有消毒设备年久老化,本次设计配置紫外线消毒器1套,处理后水质可以达到饮用水标准。机电设备及配电工程:本次设计水厂机电设备1套、配置柴油发电机1套、连接变压器与新水源井的输电线385m,连接监控系统及摄像头线路1200m,每50m安装电线杆1根(每根线杆配套变电箱1个)。污水井:新建污水井一座,井深5.0m,井径3.0m。可采用干砌石渗水井。污水井不允许排放其它污废水。阀门井:新建阀门井2座,内径1.2m,井深4.00m,井座混凝土25cm,井壁为24cm,砖混砌筑。
招标控制价:1,390,000.00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的企业投标人应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呼伦贝尔市莫旗哈达阳镇水源地保护迁建工程 | / | 27800.00元 | 1700301220000000009473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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