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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采购中心31%盐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包钢采购中心31%盐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

包钢采购中心31%盐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编

2.项目概况

包钢采购中心31%盐酸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品名

规格

型号

技术标准与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货

日期

交货

地点

1

盐酸

31.0%

GB320-93盐酸(HCL)的质量分数/%  ≥31.0

3000

1万

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按买方通知送货)

 动供厂等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需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提供原件,评标结束后退还)

3.3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包钢环保楼301房间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 户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包钢招标中心301房间报名登记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4.3.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

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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