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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哈密电厂400V系统直流分屏直流母线分段改造0646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哈密电厂4

 1.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哈密电厂400V系统直流分屏直流母线分段改造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646
2.工程概况:
哈密电厂1-4号机组汽机400V、汽机保安400V、400V、保安400V、公用400V、脱硫400V及输煤直流室等直流分屏为许继电气有限公司组屏,绝缘监测装置为保定市科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型号为KF-WZJ。
哈密电厂400V系统就地直流分屏母线为单母线接线方式,未采用分段供电,同类重要辅机控制电源均取自同一直流母线段。直流母线故障时,互为备用的重要辅机均不能正常运行,存在机组跳闸隐患且绝缘监测装置不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中5.1.1.18.3 “新建或改造的变电站,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应具备交流窜直流故障的侧记和报警功能。原有的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应逐步进行改造,使其具备交流窜直流故障的侧记和报警功能”条款。
投标方投标的400V系统直流分屏母线分段改造,在招标方原有400V系统直流分屏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更换的微机绝缘监测装置,需要增加的变送器、电压表、电源模块等均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进行400V系统直流分屏母线分段改造项目的整体设计、采购、安装和施工、调试,包括盘柜内新增元件布置、内部配线、电缆敷设、更换后的绝缘监测装置的调试等工作。
招标范围: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400V系统直流分屏母线分段改造项目包括1-4号机组400V 8台分屏、1-4号机组汽机400V 8台分屏、1-4号机组脱硫400V 4台分屏、公用400V 2台分屏、输煤直流室 1台分屏,共计23台直流分屏更换具有交流窜直流故障侧记和报警功能直流绝缘监测装置及直流母线分段改造工作。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制造厂商 备注
微机直流绝缘监测装置主机(110V) 25 完全满足能源局DL/T 1392-2014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
开关 NDM2Z-125 25 (为保证与现场运行设备一致性)
电压变送器 型号:PH2046X 输入:0-150V输出:4-20MA 电源:24V DC 25 (为保证与现场运行设备一致性)
电压表 型号:FZB-21\21 量程:DC 150V 电源:AC\DC220V 精度:0.2级 25 (为保证与现场运行设备一致性)
电缆 ZRC-DJYJPY-2A-23-0.45/0.75 2*2*1.0 6500 (为保证与现场运行设备一致性)
保险 型号:RT19-16 (RO14)8×32 4A 500V-100KA 25 (为保证与现场运行设备一致性)
选线装置 100 完全满足能源局DL/T 1392-2014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
小开口 1200 投标厂家须有开口自主生产技术,不得贴牌或外购。
大开口 100 投标厂家须有开口自主生产技术,不得贴牌或外购。
投标方必须提供依据DL/T 1392-2014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在国家级继电保护设备检验机构做的型式检验报告,未提供有效的技术证明文件,属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方需提供全国输配电技术协作网(EPTC直流电源系统专委会)出具的绝缘监测装置《新技术(产品)可行性评估报告》,优先选择提供该评估报告的厂家。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发票要求为 17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项目要求各备件运到哈密电厂。安装调试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5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3家及以上单位开口不停电改造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3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签订。②投标人需提供在新疆电力系统有40套以上开口不停电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6日至2017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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