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芳基磺酸等8种化工原料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数量:本项目为吉林油田芳基磺酸等8种化工原料采购,定商定价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1618.27万元(不含税),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10日内交货;
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标包划分及中标数量:一个标包,拟确定一家中标人;确定1个中标人。
性能指标要求: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芳基磺酸技术要求》、《季铵盐酸胍技术要求》、《四羟基-2-己烯酸-4-内酯氯化铵技术要求》、《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技术要求》、《椰油酰胺羟丙基磺基甜菜碱技术要求》、《吉米奇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技术要求》、《十二烷基三甲基铵水杨酸盐技术要求》、《油酸聚醚二甲基氧化胺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各招标产品的技术要求。
5.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对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各项《产品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承诺;
6.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