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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南校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受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委托,对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南校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48-1740FW2

 受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委托,对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南校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48-1740FW214065)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
2.3项目概况: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南校区)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包含:教学楼、图书馆、校系行政办公楼、学生会堂、学生食堂、学生宿舍、风雨操场及校医院、中水站等工程。
2.4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对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南校区)范围内的空气质量、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生态、排烟、排油等进行验收前独立监测、检测及验收(包括验收前来现场进行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完成检测报告的编制、评审、确保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5工作周期: 60 日历天内出具全部成果文件并通过验收(包括:现场监测、检测工作、编审报告及配合完成验收)。
2.6质量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一次性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2.7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谈判申请人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经营内容;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3申请人2014年7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业绩;
3.4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联合体:不接受;
3.6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及《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精神,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谈判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 7 月 26 日至2017年 8 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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