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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7级新生学平险代购与在籍学生校园方责任险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其2017级新生学平险代购与在籍学生校园方责任险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

 受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其2017级新生学平险代购与在籍学生校园方责任险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7级新生学平险代购与在籍学生校园方责任险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合作期限:
1、2017级新生学生平安保险自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7级学生报到之日起至发放毕业证后止。
2、校园方责任险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三、项目基本情况
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项目预计金额:(1)2017级学生平安保险:新生预计4500人,其中五年制1000人。3500*120+1000*200=620000元。项目具体结算金额以学生实际自愿购买金额为准。(2)校园方责任险:预计16200*10=162000元。项目具体结算金额以在校学生实际人数为准。
4、项目投保险种
(1)学生平安保险:
①.学生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②.学生疾病身故
③.学生意外伤害医疗门(急)诊
④.学生意外或疾病住院医疗
(2)校园方责任险:
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早操、课外活动、春游、学生实习等)过程中(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5、中标人必须做到每周到采购方接受学生理赔申请材料;在收到理赔申请材料之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理赔决定,拒赔要给出说明书;理赔决定做出之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给付;
6、中标保险公司必须将不低于20%的保费收入用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安全教育与学生资助工作支出;
7、服务承诺:能按学院的要求做好学生理赔服务工作。
四、投标资格条件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享有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具有三年以上经营历史(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须在衡阳设有经营机构,且保险经纪人须在衡阳;
5、投标人须一贯遵纪守法,无不良商业道德行为记录;热爱高教事业,愿意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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