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建的2017年扎赉诺尔区草坪绿化工程,已由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议纪要【2017】31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