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联通公司广播电视机顶盒开机广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为2017年连云港联通公司广播电视机顶盒开机广告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YG-G-K1-2017-1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17年连云港联通公司广播电视机顶盒开机广告采购项目
投资预估:49.68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连云港广播电视机顶盒开机广告服务,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中标原则: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标,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合理要求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必须取得在连云港数字电视开机、换台、调音量的广告发布代理权,并提供相关许可证明。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
5)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提供上述问题的承诺书
2.4、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2017 年 8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