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南环路北侧,西城路西,第四、五期经济适用房南;
3.2工程规模:
第一标段:1号楼~7号楼工程监理,施工合同估算价5328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37.30万元;
第二标段:8号楼~16号楼工程监理,施工合同估算价5867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41.07万元;
3.3招标范围:丰县第六期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等);
3.4要求工期:27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总监理师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师2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安装工程专业1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员2名:房屋建筑专业2名;
注:以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或岗位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若注册专业或岗位证书未明确,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正在办理注册或变更的,必须出具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和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