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延边州分公司2017-2018年广告媒介投放公开比选项目(出租车顶灯、校园广告)二次”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延边州分公司,项目出资为采购人自筹,本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延边州分公司协同采购,后续项目实施由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延边州分公司负责,委托进行公开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能力的应答人均可前来参加比选。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延边州分公司2017-2018年广告媒介投放公开比选项目(出租车顶灯、校园广告)二次
1.2采购内容: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延边州分公司根据各类营销活动开展需要,2017-2018年度计划采购出租车顶灯广告、校园LED广告,预计使用广告宣传费19.625万元(含税)。应答人须提供以上广告媒介广告设计、制作、投放、发布等服务。
1.3项目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1.4采购周期:工作包1: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工作包2: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工作包3: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5 服务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服务地点:延边州地区
1.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工作包
工作包1:延吉市内出租车顶灯广告投放,预算采购金额12.5万元;
工作包2:龙井市内出租车顶灯广告投放,预算采购金额1.5万元;
工作包3:校园LED广告, 预算采购金额5.625万元。
注:以上预算为采购项目上限金额,最终金额将以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投放期、播放次数以实际采购人下达订单为准。
每工作包综合排名第一的应答人将获得中选资格。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新型户外媒介(一级外)(地市级) 项 1.00
包2 新型户外媒介(一级外)(地市级) 项 1.00
包3 户外媒介(一采外) 次 1.00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资质要求: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
3.媒介资源采购的对象应为媒体广告部或媒体授权的独家或一级代理商;
4.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
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营业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
工作包1:
(2)本项目接收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营业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代理商须具备资源拥有方出具的授权书或与资源拥有方签订的协议。覆盖延边市区的出租车。
工作包2:
(2)本项目接收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营业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代理商须具备资源拥有方出具的授权书或与资源拥有方签订的协议。覆盖龙井市区的出租车。
工作包3:
(2)本项目接收代理商应答,代理商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并不限于校方出具的授权书、合作协议等)。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7月26日16时00分至2017年07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