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香格里拉市审计局经香格里拉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香格里拉市审计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资格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和相应服务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和磋商。
2、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XZDQ(2017)-604;
2.2 采购内容: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乙级资质联合体2家入围单位(即“D包”),作为香格里拉市审计局聘用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相关业务的定向服务中介。服务要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服务期限:叁年,服务合同壹年壹签(具体根据上一年度的考核情况来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投标人须为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3 公司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入滇备案手续;
3.2.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常驻香格里拉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除主要负责人外不得少于2人,能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2.5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2.6根据采购人意见,已公示入围本采购项目A包、B包、C包和E包的13家单体和联合体,不得再报名参与竞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