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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振兴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经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

 振兴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经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振兴区政府办
二、项目名称:振兴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技术指标详见竞谈文件)
6、项目预算:人民币9万元整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范围,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谈判会议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竞谈;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负责人应为丹东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早9:00-晚5:00(办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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