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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汽区块泵站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TZB2017-9301、招标条件本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长发改审批[2014]156号文件批准

 招标编号:HTZB2017-930

1、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长发改审批[2014]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汽区块泵站改造工程二标段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革新泵站改造工程、奔驰泵站改造工程、杨柳泵站改造工程、长青泵站改造工程、大桥泵站改造工程的管网施工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区
2.4施工工期: 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类似业绩:近三年(2014、2015、2016)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的要求);
3.4 财务状况:近三年(2014、2015、2016)具有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允许各投标单位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允许重复的情况下可兼中,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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