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立体停车场(西门·正门)方案及施工图招标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7-93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立体停车场(西门·正门)方案及施工图招标;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最高投标限价:651.62万元,资金已落实。
2.5设计完成时间: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
2.6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三年(2014、2015、2016)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2015、20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须是建筑相关专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