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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放工作面矿用平板车招标(二次)-2017年7月大唐煤业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6煤综放工作面矿用平板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

 受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6煤综放工作面矿用平板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工程简介: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面积51.1490km2。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740.12Mt,矿井生产能力10.0Mt/a,服务年限为62.1a,考虑到井田西北部边界外区域暂无归属,此区域周边仅濒临龙王沟一座矿井,与其他矿井无矿权争议问题,后期划入本矿区范围可能性较大,初步估计此区域服务年限不小于18年,因此,加上此区域服务年限,本矿井总服务年限不小于70年。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建设规模: 1000万吨/年井工煤矿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CWEME-1707-MYGS-008 6煤综放工作面矿用平板车 详见招标文件 套 1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具有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应为矿用平板车的制造商或为机械加工制造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代理该产品的授权证书,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6煤综放工作面矿用平板车 200万元 应具备本次招标标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等。投标人外购(代理)的设备的厂商应具有标的的生产许可证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其它允许正式生产的证书、资料。 应具有5年有2套或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或性能不低于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且具有良好的应用证明文件(用户证明)。
2.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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