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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共享单车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2017-0205268-XNYQT-0004062一. 招标条件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

 项目编号 2017-0205268-XNYQT-0004062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共享单车服务。包括提供定制单车1800辆和制作、安装、维修停车架(1x3)x1200组,为单车进行维护保养,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和停车架的购置、安装、维护及管理。 
1、提供定制单车1800辆;为单车进行维护保养;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2、制作、安装、维修停车架(1x3)x1200组并对停车架进行管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接受单车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及以上。 *4、单车要求: *4.1 投标人履约时所提供的单车为全新单车,能满足招标人对单车材质、性能要求(详见《单车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 *4.2 单车品牌类似于捷安特、永久、美利达、凤凰、喜德盛、飞鸽、邦德富士达等品牌; *4.3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车品牌、类似型号和对应市场价格,必须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共享单车的技术参数。 *4.4 投标人须承诺,履行合同前每辆单车必须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5、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交付满足招标人要求的1800辆单车,并提供单车购置发票复印件。 *6、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人在单车交货时对单车价格的复查,若交货单车的市场价格与投标时单车价格偏差率超过20%,且投标人无法提供证明文件时,招标人认为实际单车与投标单车不符。招标人将会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及其关联的制造商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7 日至 2017 年 8 月 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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