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4.2、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资质证书,且证书业务范围涵盖:电力;
4.3、2014年至今至少有3个风电类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的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尾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4、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职业卫生评价资格和检测资格以及高级职称,且应具有风电项目或类似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项目工作经验。
4.5、投标人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