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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南昌)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南昌)已经批准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本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南昌)已经批准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昌市及其周边是我公司江西销售区域主要市场之一,销售产品为中国石油东北、西北和西南等炼化企业生产的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固体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学品),上述产品主要通过铁路、水路、公路等运输方式运达市场前沿。现拟在江西南昌选择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仓储物流服务。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
1)完成产品到达接卸、理货,协调承运单位出具并索取相关商务记录,短驳运输、装卸、验收、出入库、计算机ERP系统操作、仓储保管(含挑选整理)、实物盘点、货物安全、特殊专用料专项仓储保管,邮寄出入库单据等仓储服务基本内容;
2)及时响应并反馈落实招标人的考核、函件和通知等;
3)满足招标人客户的合理需求,并提供合同约定的满意服务等。
2.2.2固体化工产品主要为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非危险化学品),2018年预估入库数量6万吨(以合成树脂产品为主)。
3.1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仓储物流服务项目。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业绩。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仓储服务类增值税率6%,运输类增值税率1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以2016年为准)。
3.2投标人拟投用本项目的库房应位于南昌周边,原则上地处向塘铁路货运站半径30公里以内;产权和土地等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产权清晰,无抵押。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或丙类以上;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库房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合作方签订的库房租赁(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允许投标人自主为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有效。投标人及合作方提供的相关资质证照有效。
3.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所处环境交通便利、便于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附近无污染源;库房封闭,并安装监控设施,须防晒、防潮、防污染、通风良好;可用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并有储备库容以便于调节,同时须为招标人的客户提供至少1000平方米的货权转移静态仓储库容。库房及对应铁路到站或专用线具备小包装(15-35Kg)及大包装(1000-1600Kg)等固体化工产品货物到达接卸能力或资质。
3.4投标人应保证用于该项目的人员不少于15人,投标人应与装卸人员、叉车驾驶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叉车驾驶员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5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承诺: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及安全环保事故,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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