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车载移动式变电站)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车载移动式变电站)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车载移动式变电站)重新招标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程建设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①销售合同;②所配套且内容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销售发票为准;①②需同时提供。销售合同请提供全套文件原件(需包含供货明细或对应技术协议);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销售发票请提供复印件。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各标段附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04日下午17:00,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及售卖文件,并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携带报名要求的原件到代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国信创新平台联系电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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